本报12月12日讯(记者 孙婷婷 通讯员 郭胜) 12日,记者从德州市中小企业局获悉,近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产业集群被认定为第五批省级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截至目前,德州市省级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已达8个。 德州市中小企业局产业集群科工作人员介绍,对于产业集群的区域面积、企业规模、持有驰名商标数目等都有了新的审核标准。“谁符合标准谁就能参加评选,而且只要能认定成为省级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就可以获得500万的资金扶持。” 第五批省级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了新标准,根据山东省中小企业局下发的通知要求,新认定的产业集群区域面积须在80平方公里以内,产业园区建设规范,产业集聚度高,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产业链衔接紧密,协作配套能力较强,市场占有率高,集群内企业户数在100户以上,年营业收入100亿元以上,并且集群发展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特色鲜明,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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