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2日讯(记者 陈兰兰) 2009年交钱购买的新房,四年过去了,新房依旧没有到手,这让购买众望家园二期新房的很多业主着急。由于众望家园开发商锦华集团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业主迟迟无法签订购房合同。目前开发商和施工方在财产账目方面存在分歧,现在工地上已停工。11日,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开发商已决定由审计公司介入审计或者更换施工单位来解决问题。 “今年4月份就已经交齐了购房全款,但是锦华集团因为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业主迟迟无法签订购房合同,现在工地上也没有工人在施工。”众望家园业主陈女士说,“2009年底,当时以均价3500元/平方米的价格在众望家园买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没想到等了将近四年还没有住上新房。”陈女士告诉记者,她当时只是签订了购房协议,但协议上也没有写明交房日期,当时开发商口头承诺,一年半后就可以交房。 这四年间,陈女士多次联系开发商,却一直没能签订购房合同。和陈女士有同样遭遇的业主不在少数。 今年4月份,锦华集团财务科的工作人员给业主打电话说,交齐储藏室的钱款,再过两个月就可以交房。但到现在还没有交房。“当时看到工地上有人在施工,并且房屋的主体已经完工,就再次交了储藏室的费用,但没想到从那之后,工地上就再也看不见工人了。”业主张先生说,现在业主根本找不到锦华集团的负责人。 12日上午,记者多次联系锦华集团的史经理和陈副总经理,两人均不在公司,电话也一直无人接听。随后,记者联系到锦华集团财务科的孙主任。他说,房子没有开工的原因是因为开发商和施工方在账目方面存在分歧,现在已经由济南的一家审计公司介入审计。如果开发商和施工方的意见不能达成一致,开发商会考虑换另外一家施工单位重新施工。现在房子的主体已经完工,如果进展顺利,两个月的时间就能竣工。另外对于签订购房合同的问题,孙主任表示,下周会找个时间,安排公司的负责人和业主见个面,当面协商一下细节问题。 天衢律师事务所的殷志杰律师说,购房时应该询问开发商是否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能在房管局的网站上网签订购房合同。有些项目本身就不具备销售条件,所以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不愿购房时,已交付的费用很难退还。像众望家园的业主应该尽快和开发商协商,签订购房合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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