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5日讯(记者 刘雅菲) 近日印发的《济南市政务服务专业大厅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规定,政务服务专业大厅在市级以上媒体被曝光,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的,每件(项)扣2分。 据了解,参与考核的范围为加挂“济南市政务服务某某大厅”牌子的市直部门(单位)专业大厅。考核内容为:大厅日常管理、依法审批、规范管理等方面。总分100分,其中日常管理60分,抽查30分,评委会评议10分。另设赋分和扣分内容,分值均为10分。 其中,抽查考核包括,窗口服务人员上班时间空岗、串岗、上网涉猎与工作无关内容,不按规定着装、不配证上岗等,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直至扣完。审批服务存在违规操作、超时办理的,也将被扣分,每项(次)扣1分,直至扣完。 此外,在扣分方面,受到市级及市级以上领导、部门公开批评,或在市级以上媒体被曝光、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实的,每件(项)扣2分。最高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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