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是一种精神的愉悦。读一本书或一篇好文章,就像看到一幅名画,听到一首名曲,尝到一碟美味佳肴,心灵深处有说不出的激动与收获……但许多人并不喜欢看书,可能在他们眼中,书或许早已过时。可我,却对书情有独钟。 那是几个月前的暑假,正处于轻松自在无忧无虑的我,顺手拿起了一本新买的《聊斋志异》,津津有味地咀嚼了起来。忘记了时间,忘记了身边的一切。从八点开始,我就已经在书香中畅游了,游历了郁郁葱葱的丛林,游历了高垣睥睨,连亘六七里的异域风情,游历了……我已经忘了身边火辣辣的太阳,忘了身边防盗网上的喜鹊。甚至是门外母亲急切的敲门声。 仅仅是在页页纸张翻动的片刻,闹钟上最短的针已经走了好几个小格。太阳也已从东方的小树林旁升到了楼顶。但在厚厚书前痴迷着的我,却浑然不知。 闹钟那最短的针又走了几格,太阳又向西挪了挪位置。这真真切切实实在在发生的一切在一个男孩儿的眼中根本是毫无存在的。“叭”,一滴液体落在了厚厚的书页上,打破了寂寞已久的沉静,在散发着阵阵书香的小屋中荡漾,久久不能散去。是什么让夕阳下忘记了一切的我会从干涸的眼睛中滴下一滴清澈的液体呢?是书!是书中凄惨的一切与悲痛的主人公! 寂静后的声音显得格外刺耳,也使我回到了现实中,呆呆地望着窗外那一点点微微泛红的黄晕,还有拿走了近十个小格的闹针,再正常不过的那一切的一切,都显得是那么不可思议。 书,总是在不断地吸引着我,领着我走向那世外桃源。带着我走进人间仙境。 当同学们投来羡慕的目光,我总是自豪地说:“是书教给我的知识哩!”以后的日子里,更是少不了书的帮助。看了作文书,使我会写作文和懂得写作文的技巧;看了《十万个为什么》使我知道了世界上生活中的许多奥秘,使我懂得了许多知识;看了《居里夫人》这本书,是我知道了一位科学家的坚强和不怕苦的精神以及大公无私的高贵人格。总之,我看过的书不计其数,我的生活离不开书,书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它将伴我到永远,永远…… 其实,读书就是这么简单,这么令人入迷。我一个读书迷——一定要做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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