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山亭一位车主开着车夜晚在道路上行驶时,在与前方迎面而来的车辆会车时,没有变换远近光灯,让对方的车主非常生气,从窗户随手扔出的不明物体砸中了汽车前窗,导致车窗出现裂痕。而这位车主虽然心疼爱车,但也“有苦在心口难开”。 “平时晚上很少出门,有一天晚上因事外出,走在城区文化路上,多次被迎面驶来的小车强烈灯光刺得两眼昏花,极不舒服。”市民张先生向记者反映。市民王女士也多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下班回家的路上经常遇到前方的汽车或者大货车不变换灯光的情况,强烈的灯光特别刺眼,自己骑着电动车根本无法看见前面的路,感觉特别危险。 对于开车的朋友来说,遇到前方车辆不会灯的情况时,是一件让人特别头疼的事情。“会灯就像两个人打招呼,你跟对方打了招呼对方却对你置之不理,自己心里肯定不是滋味,况且开车这事一不注意万一出了事故麻烦就大了!”徐先生说。 记者就会灯的问题咨询了枣庄市交警队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到因会灯产生纠纷的电话很少,很多市民觉得类似事情不值当报警,也不至于产生很大的摩擦,因此就不了了之了,但是在生活中不会灯的情况确实存在,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因不会灯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是肯定存在的。“夜晚开车时与对向车辆车距在150米时,就要将远光灯变成近光灯,广大车主如果都能牢记于心的话对自己和他人都是有益处的,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工作人员说。 本报记者 贾晓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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