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 银监会新修订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主任李建华16日表示,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放宽发起人准入条件,扩大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同时允许金融租赁公司试点设立子公司。 《办法》对准入条件进行修订,不再区分主要出资人和一般出资人,规定符合条件的境内外商业银行、境内制造企业、境外融资租赁公司、其他境内法人机构以及其他境外金融机构等五类机构均可作为发起人。 《办法》扩大了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范围,放宽股东存款业务条件,拓宽融资租赁资产转让对象范围,增加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办法》还规定,实行分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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