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2月16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宋莹莹) 16日,记者从聊城市人社局医保处了解到,2014年度聊城市居民医保缴费将在12月20日截止。 按照我市居民医保的文件规定,每年的11月1日至12月20日为居民医保次年的参保缴费期。市医疗保险处提醒广大居民:未缴费的,请在12月20日之前持缴费储蓄卡(折)到建设银行网点按照规定标准缴费。未领到储蓄卡的参保居民,需尽快到原登记地点领取。一旦超过缴费日期,将有6个月的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具体的缴费标准是:未成年人个人缴纳20元,属于重度残疾或低保对象的未成年人,个人缴纳10元;男满60周岁以上、女满55周岁以上的老年居民个人缴纳90元,属于重度残疾或低保对象的成年居民个人缴纳50元,其他成年居民缴纳140元。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0元。 未参保的市民,请抓紧到指定地点办理参保手续。参保登记时,需持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东昌府区医疗保险处、开发区医疗保险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服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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