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 根据原国家教委学生司《关于使用统一印制毕业证明书的通知》(教学司[1996]8号)精神,山东省教育厅制定《补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明书规程》鲁教高处函(2004)42号。 一九七七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后入学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在确认毕业证书已遗失后,可申请补发毕业证明书。 泰山医学院教务处工作人员说,补办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申请,单位人事部门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二寸正身免冠照片三张。 持交费收据单到学籍管理科办理档案查询手续。持学籍管理科开具的档案查询单到档案室查询档案,经档案室核实后,持档案室开具的证明及教育厅《补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明书规程》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学籍管理科填写《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补办毕业证明书申请表》进行登记办理。 申请人按规定时间(每学期一次,6月份或12月份)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补办的毕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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