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6日(通讯员 高桂芳 王蕾 记者 谭正正)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第四批山东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滨州实验学校等17所学校被评为第四批山东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山东省第四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调研抽查组对滨州市申报学校进行了抽查验收。邹平县黄山实验小学、滨州经济开发区沙河街道办事处中心小学、滨城区教育实验幼儿园代表滨州市接受抽查验收。调研抽查组认为滨州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重过程、重建设、重实效,有特色、有亮点、有典型、有经验、有成效,充分发挥了语言文字工作在推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据悉,近年来,滨州市全面贯彻“一法一办法”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以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经典诵读、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等活动为抓手,引导青少年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不断提升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人文素养,充分发挥示范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滨州市共有82所学校评为山东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本报12月16日讯(通讯员 苏铁 王蕾 记者 谭正正)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表彰第八批山东省特级教师的通报》,滨州市滨州实验学校赵学军等15名教师受到表彰。 据悉,滨州市高度重视对特级教师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依据省里的要求专门进行了研究部署。经过各县区、市直学校逐级评选推荐,市里组织特级教师评选委员会评审,严格标准,认真把关,确定了19名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优秀教师作为推荐上报人选,最终有15名教师受到省政府表彰,获得山东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这15名受到省政府通报表彰的特级教师,代表了滨州市教育教学工作的新水平,也必将激励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努力工作,推动滨州市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15名教师获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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