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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12个部门实现“零审批” |
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精简70%,幅度全省最大,保留行政许可事项全省最少 | |
- 2013年1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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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滨州市政府公布了保留的市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精简后,滨州市保留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由2009年公布的248项精简为74项,精简幅度达70%,为全省最大,其中,12个部门实现“零审批”。 本报通讯员 崔晓东 本报记者 赵树行 12个部门 实现“零审批” 为深化滨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滨州市政府从5月份开始组织力量对市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集中审查清理。 清理后,加上承接中央、省政府下放的17个行政许可项目,合计保留行政许可项目91项。保留市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由142项精简为12项,精简幅度达91%。下放县(区)实施行政许可项目20项,取消、暂停实施或改变管理方式的市级行政许可项目45项,中央、省垂直管理部门保留行政许可项目15项。市科技局、农机局、审计局等12个部门(单位)实现“零审批”。滨州成为全省保留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最少,精简幅度最大的城市。 6个部门 精简审批事项较大 此次清理是滨州市政府第六次集中清理审批事项。在清理过程中,滨州市严格执行国务院、省政府清理工作要求,将现行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因法定依据变化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以及对国务院第五批、第六批和2013年度两次下放的审批事项以及省政府令第230号、第264号文件下放市级实施的项目,一并纳入清理范围。 此次清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2009年的21项行政许可项目精简为7项,市商务局由2009年的9项行政许可项目精简为2项,市水利局由2009年的8项行政许可项目精简为4项,市经信委由2009年的4项行政许可项目精简为1项,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由2009年的9项行政许可项目精简为1项,市文物局由2009年的6项行政许可项目精简为2项。 部门审批依据等 将向社会公开 据统计,2013年,市公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95437项,法定时限为20日,承诺时限为7.3天,平均办理时限1.53天,提前办结率为96%。 清理结果公布后,滨州市政府要求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对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要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进行流程再造,科学设置审批步骤和运转流程,推行“一表式”办理,加大并联审批力度,减少办事环节。要将所保留审批的依据、内容、条件、程序、时限等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开。 其次,健全行政审批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运行的监督。继续推进“三集中、两到位”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的要求,凡面向社会企业、公众服务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一律进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要从高效、快捷、便民、利商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加大项目整合力度,畅通项目办理“绿色通道”进驻上把好关,真正做到进得来、办得好、办得块。 今后,滨州市将继续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力度,对国家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做好承接,不断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提速提质提效,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将滨州市打造成全省“审批最少、收费最低、效率最高、环境最美”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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