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18日讯(记者 张永斌) 12月18日,日照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日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大会于2014年1月6日召开。 建议日照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日照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日照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4年计划;审查日照市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4年预算草案,批准日照市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4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日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事项;其他事项。 会议听取审议了日照市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对市政府推动建议办理工作由办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取得的成效表示满意。会议要求,政府及承办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重视发挥代表建议的社会效益,促进政府工作全面提升。 会议听取审议了日照市政府关于全市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加快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不断增强服务保障能力。 会议听取审议了日照市政府关于全市粮食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加大流通监管力度,全面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和科学发展水平。 会议审议了日照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就强化源头监管,加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和执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会议还根据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程乐群的提请,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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