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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下不少霓虹灯“缺字断亮” |
三个中队进行整治,共发现70余处 | |
- 2013年12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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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20131220/F29/F29_0337.jpg) | 缺字断亮的霓虹灯。 本报见习记者 杨擎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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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19日讯(见习记者 杨擎) 夜幕降临,霓虹灯下的济阳是一个充满魅力的县城,但一些“残缺”的霓虹灯竖立在街头,与济阳的夜色极不协调。近日,济阳县城管执法局为进一步加强夜景亮化,对城区主干道的广告牌匾、霓虹灯“缺字断亮”现象进行专项治理。 10日,记者跟随济阳县城管执法局第二中队来到纬一路的“吴记烧烤”,只见“吴记”的“记”字左半边已经不翼而飞,和其他字连起来就成了“吴己烧烤”。 执法人员找到了店铺老板。“我们已经与厂家联系了,本来说下午过来修,但到现在也没见到人。”吴记烧烤店老板表示,11日一定让厂家过来修,如果第二天不能来,就先不开了。 随后城管执法局第二中队来到了金岳餐厅和火锅鱼。金岳餐厅的霓虹灯没有开启,店铺老板解释:“霓虹灯部分已经不亮了,开了也不好看,等修好后再开。”经过对此霓虹灯的现场检测,餐厅的“餐”字已经不亮了。老板称:“‘餐’字是我们店铺最重要的字,它不亮就先都关了。”火锅鱼的老板也表示:“之前联系了生产厂家,可这种型号的灯管厂家不生产了,打算把灯管全部换掉。” 城管执法局第二中队队长张振仲介绍,执法过程中,针对户外广告设施和户外广告内容中的图案、文字出现灯光显示不全或者破损、污迹、褪色、变形等情况,根据《济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对店铺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自行维修或更新破损的广告牌匾,逾期不能改正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针对霓虹灯“缺字断亮”问题,济阳县城管执法局派出三个中队进行整治。经过集中排查,济阳县城管执法局共对70余“破相”霓虹灯设置单位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督促设置单位积极维修。目前,大部分“破相”霓虹灯广告得到了修复并向济阳县城管执法局交回了《送达回证》。“得到通知之后第二天就联系了厂家,当天厂家就过来修好了。”北方平民大药房工作人员表示,霓虹灯修好了,晚上更亮了,对店铺的宣传也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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