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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2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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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涛 土地流转出现在改革开放后。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进城务工者的逐年增多,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悄然变化,越来越多的农民脱离农业、走出农村,有的农民把土地或转让、或转包、或转租给别人。 土地流转并不是新生事物,只是此前都是把田地流转给一些种粮大户或农业企业,流转给金融机构在山东是头一遭。 外出打工, 田地租给村民 伴随着城镇化的发展,越来越的村民搬进城里;一些老人也跟随子女住进了楼房,家里的田地无人照料。为此,把土地承包给留守村民种植,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延续认可。 老家是安丘市凌河镇的闫先生现在市区一家农资公司上班,几年前在家种地的妻子也跟随他搬到城里居住,在城里找了份工作干,村里的土地都承包给了村民种植。 闫先生告诉记者,都在城里居住了,为了一点田地来回跑,一年的收成还不够路费花销;田地都给亲戚朋友种植了,一年给个几百块钱也省事,收获的时候,他们也会多少给我们一些地瓜、芋头、花生啥的,感觉也挺好的。 像闫先生一样将土地交给亲戚朋友种植的人,在农村并不在少数。据了解,还有一部分村民进城前,将田地种植成树木。 田地里搭建起葱棚 今年56岁的老李如今是一个大葱粗加工大棚的管理者,而大棚的所在地就是老李家的田地。 “前几年,我们这一片都流行种植杨树,不管好地孬地都种成了树;相邻的地种了树,树根就会延伸到你家地里,没办法,一些不想种树的人家也只好种树。”在这种形势下,老李也将村子道路两侧的田地种成了白杨树。 安丘生产大姜、大葱,前几年一些商贩到村里建大棚雇人粗加工大葱。老李将一块地承包给了葱贩子,从乡镇企业退休后的老李闲来无事被葱贩子雇用管理大棚,负责大棚的开关门、召集工人、分配大葱、称重。 “租地给我一部分费用、帮着管理大棚赚取工资、有时候自己也加工一些大葱赚取劳务费。”尽管每天起早贪黑,但村民们对此还是非常满意。 外出包地种大姜、花生 安丘市新安街办北张排村的王师傅从焦家庄村承包了两亩多地种大姜。 王师傅告诉记者,他去年种了三亩地的大姜,卖了三个价,1.1元、1.6元、3元每斤。“涨到一块六的时候感觉差不多了就卖了一部分;后来涨到三块了,感觉已经涨得挺高了,就把剩下的全部卖掉了,没想到后来涨到五块多,真的没想到今年能有这个价。” “村里地少,土头不好,产量低,就出来包地种姜了。”像王师傅一样外出承包土地种植大姜、花生等经济作物的农民并不在少数。一些农产品企业也会花钱租赁土地,雇佣农民种植经济作物。 众望所托的家庭农场 今年2月下旬,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概念,将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词语带入公众视野,领域内外都在欢呼种植业”家庭农场”时代的到来。 农村老人,出去打工没人要,只能守着土地找饭吃。现在一些家庭农场土地流转难的现象,恰恰反映了这一问题的紧迫性。 据了解,诸城市为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立“家庭农场登记绿色通道”,放宽注册登记条件,为家庭农场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但是,要想成立家庭农场,也并不是那么容易,而要经过严格的认定。 为此,诸城市还制定了《家庭农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从产业规模和年纯收入两个指标提出家庭农场的8项认定登记标准。比如家庭农场须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本业收入占家庭年总收入达到90%以上,从业人员年人均纯收入须达到本镇街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两倍以上;家庭农场用地须相对集中连片,土地流转合同年限不得低于10年,且从事经营两年以上。 按照规模大小,家庭农场被分成大中小3个类型,集中在种植、养殖和种养结合3个领域,涉及粮食、油料、露地瓜菜等16种农产品。凡登记认定的家庭农场,可优先承担各类农业项目,支农政策给予倾斜。 与此同时,家庭农场的管理也是动态的。经营者不直接参加生产管理。资不抵债或被兼并、有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家庭农场,将被注销法人资格。 如今在城市周边,一些商人瞄准了家庭农场商机,纷纷出资承包土地建立家庭农场,然后将田地划片租种给城里人。“周末带着老人和孩子到田地里给蔬菜浇浇水、除除草,这种生活方式越来越多的被城里人所接受;不管收获如何,一起耕种的那种欢乐是很难得的。” 食品加工企业 发展种植基地 当下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被重视,一些食品加工企业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从源头上把关,发展企业自属种植基地。企业自属种植基地在另种层面上说,也是一种土地流转方式。 潍坊职业学院农业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席敦芹接受采访时表示,企业租赁农民的土地,然后再雇佣农民为其打工。“田地种什么都由企业说了算,企业提供种苗,农药肥料统一配备;收获季节,农产品全部由企业统一支配。” 还有一种方式就是,企业与农民达成协议,农产品种植之前,企业给予保护价,种植管理全部交给农民;等到收获时节,只要农产品达到企业要求,企业就会以保护价收购农产品;如果市场价高于保护价,农产品收购价也会抬升,低于保护价则按保护价收购。 潍坊土地流转 创出7种模式 为加快土地流转,从2008年底开始,潍坊市委、市政府就把创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纳入全市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范围;2010年列入了镇域科学发展观摩点评范围以及十佳农业乡镇的评选内容;各县市区也都出台了指导土地流转的规范性文件。2012年潍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还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截止到2013年9月底,全市开展土地流转的村达6432个,占应承包村数的69.26%,涉及农户51.04万户,占全部农户的24.6%,土地流转面积240.7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25.2%。 目前潍坊市土地流转呈现出布局区域化特点,据不完全统计,一次性转入受让方500—1000亩的41个,一次性转入受让方1000亩以上的19个,其中一次性转入受让方最大面积12000亩,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主导农业和特色农业得到发展。 潍坊市在流转过程中,探索创新了青州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带动型、诸城的社区带动型、寿光的龙头企业带动型、安丘的特色农业带动型、昌邑的土地资源开发带动型、寒亭区的都市农业带动型、潍城创意农业带动型等七种土地流转模式,为土地流转提供了借鉴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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