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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报鲁班奖 |
| 市建委主任田庄表示将建劳务企业劳务队长管理制度 | |
- 2013年1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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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20日讯(记者 陈伟) 20日,济南市建委主任田庄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来到12345接听热线,市民反映的焦点仍然集中在欠薪问题上。田庄表示,各个施工企业或者建筑项目,只要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将不能申请任何奖项,包括“鲁班奖”。 20日上午9点半,田庄主任刚刚坐下,市民李明便打进了热线。李明反映说,他在长清区一建筑项目负责水电安装,刚开始施工时,签订过合同,但后来的合同未能及时续签。“工程结束后,施工方支付了3万元,余下的8万元没了下文。” 田庄详细记录了李明反映的情况后,答复说他会让相关科室尽快向长清区清欠办联系,“考虑到李明未与施工方签订后续合同,讨要工资有些难度。但无论如何,只要农民工在建筑项目出了力,付出了劳动,就要领取薪水。施工工头每天让李明签到,类似的签到证明也可作为证据,这都可以作为讨薪的依据。” 市民王先生反映,他家位于天桥区老经一路,后来房屋拆迁,政府进行了临时安置,但是拆迁补偿一直未能让他满意。详细记录下王先生的情况后,田庄让其将拆迁前后的情况详细写个书面材料,然后直接寄给他。“拿到书面材料后,我们会进行调查,第一时间给王先生答复。” 针对有些建筑承包单位将工程转包、分包带来的欠薪,田庄告诉记者,下一步,要建立劳务企业劳务队长管理制度。劳务队长持证上岗,负责现场劳务人员每日出工记录、编制月工资报表,从而保证工资即时发放。 临近年底,济南市建委还将对建筑企业能否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摸底,进一步加大惩罚措施。“任何施工企业,如果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其所建设的任何项目,均不得申请任何奖项,包括‘鲁班奖’。‘鲁班奖’作为全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不能申报将给施工企业极大的压力,从而间接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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