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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停暖的业主可以领退费了
需退费的业主须到幸福回迁建设指挥部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 2013年1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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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0日讯(记者 张晶) 近日,本报连续报道了龙海家园小区11号楼部分居民遭遇停暖和索要退费一事。20日,记者从烟台市热力公司了解到,遭遇停暖的业主可以领取退费了。
  “虽然暖气供上了,但是之前停暖的费用还是应当退给我们,不能供上暖就不了了之呀。”龙海家园11号楼业主王先生态度坚决地说,一切都得按照合同办事。
  20日,记者再次联系烟台市热力公司。客服中心的工作人员楚先生告诉记者,得知小区停暖之后,热力公司联系了小区物业核实情况,了解停暖原因、停暖日期及停暖户数,“管道是建设指挥部铺设的,一直由他们负责维修、找到漏水点及时堵上、恢复供暖。对于业主的退费要求,我们也可以把钱退给业主。”
  小区业主得知可以退费后,对本报表示感谢。“业主最在乎的不是钱,停了这几天,退不了多少钱,但是老百姓要这个理儿啊,能争取的为什么不争取呢?”王先生说,通过此事想给市民做了一个典范。
  记者调查时也了解到,很多年龄大的老人还不知道停暖期间的费用可以退;有的年轻人即使知道,也不愿意为几十块钱折腾。不过正如11号楼业主所说,只要坚持下去,通过正常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事情还是会向好的方面发展。
  楚先生告诉记者,想退费的业主需要先到幸福回迁建设指挥部开具证明,证明停暖日期等,然后加盖指挥部的公章,交给热力公司。对于具体的退费形式,楚先生建议,可以将今年的退费直接算到明年的取暖费中,因为今年的发票都已经开出,不方便改动。
  至于后续问题,楚先生说,眼下要先把业主的事情办好,之后再找建设指挥部协商如何完结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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