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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测评,岛城名次再升 |
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青岛名列省会、副省级城市第2位 | |
- 2013年12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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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2月22日下午,中央文明办通过中国文明网正式公布了2013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结果。青岛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成绩在省会、副省级文明城市中名列第2位,较去年的第3位又前进了一个位次,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3年为一个周期,第四轮工作周期为2012年至2014年,3年的测评成绩比重分别占总成绩的10%、20%、70%。按照计分规则计算,目前青岛市2012、2013两年的测评成绩综合得分,已超过其他省会、副省级城市,名列首位,为明年再创新高奠定了良好基础。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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