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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下月9日召开 |
会期4天,力求节俭务实高效 | |
- 2013年12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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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22日讯(记者 李超 通讯员 周广义 刘蕾) 20日,市政协召开十一届九次常委会议,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9日在张店举行,会期4天。 会议建议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列席淄博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增补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等其他事项。 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了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及会议的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推举陈家金同志为报告人;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推举李敏同志为报告人;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一届淄博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常务委员轮值名单,各组召集人名单;审议通过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和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市政协主席陈家金在讲话中强调,要精心组织,周到细致地筹备好、安排好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各项工作,按照节俭办会,务实、高效的原则,把会议筹备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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