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23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拟增加规定,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的监督,人民检察院监督行政审判可提检察建议或抗诉。 据了解,行政诉讼法修改也参照民事诉讼法,进一步细化审判监督条款,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的监督。 修正案草案增加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存在再审法定情形的,应当提出抗诉。 草案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存在再审法定情形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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