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3日讯(记者 马云云 实习生 蔡亚利 窦梅华 杜贵凯) 临近年底,带上一年的血汗钱回家过年,成了外来务工人员最大的愿望。但因农民工多缺乏必要证据,有些案件因无法举证而败诉。对此,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刘继英提醒外来务工人员重视书面证据。 老吴在济南一家公司工作十余年,前两年,公司濒临破产,但尚欠他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七八万元。另外,老吴在卸货时被货物砸伤,他申请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仲裁请求得到支持。仲裁裁决生效,但公司就是不给钱。没办法,老吴申请执行,但仍无进展,“着急,心里没底”,老吴向刘继英诉苦。 刘继英介绍,其所在的民一庭每年审理涉及外来务工人员的案件在两三百件,“外来务工人员涉及的人员很宽泛,比如超市收银员、家政服务人员都可能有”。济南市市中区今年审理了170多件农民工的劳动关系争议案件,标的额110余万元。 面对外来务工人员的这些案子,最让刘继英头疼的,是举证难,因劳务行为不规范,农民工多缺乏必要证据,有些案件因无法举证而败诉。“比如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或者缩短工作时间”,刘继英说,他接触过一个案子,一个小伙子在一家用人单位工作了两年,发生工伤闹到了法院,用人单位说,他只工作了一个月。“我们只能从基础证据入手,比如工作证、工作牌、报名表、招聘广告等综合认定劳动关系”,刘继英提醒,外来务工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一定要保留好证据,填好入职表,保留好发放工资凭证,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便日后维权。 刘继英所在的是济南市外来务工人员综合服务中心的诉讼服务窗口,“18日起,全市农民工有问题都可以到这个窗口来根据情况咨询”。目前济南市中院已经安排了值班表,民一庭、民四庭、民五庭、立案一庭、执行庭等五个庭每周各在这里值班一天,各基层法院也要派人轮流,一个区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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