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3日讯(记者 王明婧 通讯员 刘焕程) 近日,德州市教育局公布2014年中小学校假期安排,小学生和初中生1月17日起正式放寒假,普通高中生1月24日起放寒假。 小学生和初中生寒假正式放假时间为公历1月17日至2月14日(腊月十七至次年正月十五),2月16日(正月十七)报到,17日开学。暑假正式放假时间为公历7月4日至8月30日,31日报到,9月1日开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暑假时间为8周,无特殊情况不再安排农忙假期。新生军训应安排在暑假开学后进行,不得提前组织。 高中生寒假时间为公历1月24日至2月14日(腊月廿四至次年正月十五),2月17日开学。暑假时间为2014年7月11日至8月30日(含农忙假期),8月31日报到,9月1日开学。普通高中假期,寒假时间为3周,暑假时间为7周。 2014年中小学公共节假日安排,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寄宿制学校的部分节假日可调休。如元旦假期,2014年1月1日至3日休息,1月4日和5日上课。假期期间,需建立学校、社区和家庭“三位一体”的假期工作体系,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及时与社区联系,关爱留守儿童,做好中小学生的假期看护工作。 除山东省统一使用的《寒暑假生活指导》外,中小学校不得再布置学科知识复习巩固类书面作业。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领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家教。学校要积极提供尽可能多的资源为学生自主探究和实践活动提供帮助,义务向服务区域内的中小学生开放学校的图书、艺术、体育场馆和实验室等教育活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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