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3日讯(通讯员 宋传媛 于璇 记者 赵树行) 近年来,滨城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构建起一套规范、科学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取得良好成效。 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中,滨城区法院坚持广泛性和代表性相结合,规范陪审员的选拔和任命。2008年将人民陪审员的数量增至42名,2013年新增人民陪审员46名,人民陪审员达到88名,率先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人民陪审员选任后,滨城区法院注重专业化分配。将具备相关专业特长的陪审人员固定到审判庭,由各审判庭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陪审人员,并根据案件审理时间、审理情况及时与陪审员联系。 此外,为强化参审率考核,将陪审员参审案件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并据此为每名陪审员建立执法档案。“各审判部门每季度审理的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不少于本季度所审结普通程序案件数的90%,每减少一件扣2分”。进一步调动了审判庭和陪审员双方的积极性。 人民陪审员具有丰富社会阅历和较高群众威望,在审执工作中,滨城区法院注重让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立案、审理、执行、信访等全过程,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调解员”、“信访员”、“宣传员”、“监督员”四方面作用。 2011年以来,滨城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8307件,2012年与2013年的陪审员参审率均达到了普通程序结案数的100%,所陪审的案件无一件错案和发回重审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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