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3日讯(记者 郭延冉 通讯员 郭增辉) 近日,莱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完成了2013年度药品抽验任务,全年共完成评价抽验438批,全检率100%,合格率达99.8%。 本次抽验,共抽取化学药品140批、抗生素140批、中成药156批、中药材中药饮片2批,被抽样单位覆盖了全市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经检验,仅1批不合格,合格率达99.8%。 为确保抽验工作能正确评价莱芜市药品安全状况,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验工作做到了“四个突出”:一是突出重点品种。即高风险品种、广告品种和涉嫌非法添加药物成分品种、新批准生产的药品、群众举报频率较高的药品、价格畸高或畸低的药品等。二是突出被抽样重点单位。被抽样单位覆盖了全市基本药物药品批发配送企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基层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及高风险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三是突出抽样的均衡性。抽验做到分批次、分时段、分区域、分品种,杜绝搞突击抽验,确保了全年抽验工作的均衡性,四是突出抽验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从检品的抽取、封签、流转、保存到检验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检验结束,所有药品检验报告书均在3个工作日内传递到被抽样单位。全年没有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全市药品复检率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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