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实施23年以来,“民告官”之路走得并不顺畅,实践过程中存在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三大“顽疾”。 如何提振公众进行行政诉讼的信心,目前迫切需要通过制度设计,强化司法审判机关的独立性,让司法审判机关与法官摆脱地方官员的掣肘。其中一个有益的尝试是“民告官”的异地审理制度。据浙江高院的一份调研报告披露,台州行政诉讼实行异地审判后一年内,共受理此类案件81件,政府败诉率为64.4%,比上一年同期败诉率13.1%上升了近4倍。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试行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的管辖制度,一些省市也进行了此类探索,这将有助于摆脱地方权力对行政诉讼的干预。 不过,现行的指定管辖、异地审理等措施增加了诉讼成本,过大的跨度,也不利于当事人的权益和审理后的执行。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必须修订行政诉讼法之外的相关法律,真正从制度上给予司法机关独立性,保证审判不受行政干预。(摘自《中国青年报》,作者殷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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