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4日讯(记者 蒋慧晨 通讯员 王延卫) 24日,记者从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福山区2013年12月底前应下发的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已全部发放到位,此次福山区共有382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享受到这一政策。 据了解,烟台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收缴和丧葬补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通知》中的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烟台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人死亡后丧葬补助金发放标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领取人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相关人员在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日内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按照8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记者了解到,山东省政府规定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为500-1000元,烟台市的发放标准在全省位居前列。 据了解,截至目前,福山区2013年12月底之前应下发的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已经全部发放到位,此次共有382人享受到这一政策,发放丧葬补助金共计30.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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