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冬季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自10月开始,李沧区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巡视救助队,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在区内对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巡查救助。 一是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对辖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积极实施救助,坚决杜绝本辖区内有流浪乞讨人员冻死、饿死现象的发生;二是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发放救助物资和救助金。指导居委会对生活不能自理和无人照料的返乡流浪人员、流浪未成年人、残疾人、精神病人和老年人安排专人做好照料工作,防止他们因无人照顾而再次流浪。 (李沧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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