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博兴县供电公司召开会议,对《国网博兴县供电公司员工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 《办法》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员工奖惩办法》,涵盖了公司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相关内容,统筹考虑了公司有关专项奖惩制度和公司实际情况,明确了公司员工的行为规范,体现了依法治企的基本要求。2014年1月1日《办法》正式实施后,必将促进员工道德建设、能力建设和行为建设,进一步提升员工思想意识、学习意识和执行意识,对转变工作作风和加快公司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刘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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