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4日讯(通讯员 陶俊明) 近年来,环翠国税局以“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为服务理念,深入推进服务型税务机关建设。 在加强后续监管的前提下,逐步简并税收优惠类行政审批;全面整合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8项、涉税事项13项,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且有前置审批部门的A类纳税人,探索试行将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企业可对照政策,先行享受优惠。同时,规范和减少税收征管类行政审批。2013年1—11月份已为资源综合利用、自产农产品、肉蛋蔬菜流通、福利企业等减免税款5073万元,为781户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465万元,为公交企业办理公交车的车辆购置税免税936万元,为地方经济转型创造良好的税收政策环境。 结合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该局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实施“一站式”、一次性告知、“绿色通道”、免填单、24小时自助办税等便民服务项目,通过优化纳税服务为广大纳税人办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同时,该局加大制度建设力度,从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简化行政审批提升服务质量、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干部作风状况考核以及其他工作管理等6个方面,全面梳理现有制度,拾遗补缺,破立结合,保留制度23项,完善制度9项,新建立制度7项,以制度机制的健全推动工作作风持续改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