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2月25日讯(记者 马云云 通讯员 李明) 25日上午,省检察院召开2013年度市级院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评议会,对市级院检察工作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评委。 今年,省检察院进一步优化了评议标准,涵盖了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检务管理与保障、三项建设、工作创新亮点、完成重点目标任务等方面。各市级院检察长通过视频会议系统依次进行述职述廉报告,每人述职述廉时间压缩为10分钟,由评委现场评议打分。 为加强社会监督,评议会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评委除省检察院领导、市级院检察长、部门主要负责人外,还专门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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