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静
据25日《齐鲁晚报》B04版报道,位于闹市区的闵子骞路22号院由于长时间无人管理,多家废品收购站进驻已成垃圾场,脏乱的环境给周围居民生活带来很大影响。据了解,闵子骞路22号院于今年2月底进行拍卖转让,因位置优越,以亩均价约1186.5万元成交。 “地王”大院如今却成了垃圾收购点,这种“落差”令人唏嘘。闵子骞路22号院的土地用途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位于济南的中心位置,如果开发对想在市区购买新房的市民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此外,随着此处的开发,周边环境也会随之得到提升,对周围居民来说也是好事。 而现实恰恰相反,“地王”大院不但没有给市民带来利好,反而成了让周围居民叫苦不迭的“垃圾场”。笔者不禁想问:位于如此好地段的“地王”,怎么就成了垃圾场?市区繁华路段的荒地上可以随便办起废品收购站、置片区整体形象于不顾?对此难道没有什么约束?此处到底何时能够开发? 废品收购站老板称,院子是向甸柳集团租的,而甸柳集团相关负责人又说对此不知情。且不管这样罗生门说法的真相如何,小区何时能开发,土地拍得者也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各类住房建设项目应当在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据2010年1月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意见》,对闲置满2年(从双方签订协议之日算起)、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土地,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 闵子骞路22号院离1年期限时间接近,小区到底何时能开发,谜底该尽快揭晓了。即使开发方不对媒体公布,相关部门也应当对此心里有个谱。到了相应的节点还没有开发的动静,应当按相关政策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市民。 如果单纯地将闵子骞路22号院的废品收购站挪走,应该并不困难。能否及时有效地让这块“地王”以及类似被撂荒的土地发挥应有的价值,才是对相关部门管理智慧的真正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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