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3年12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2011年11月30日,约200万英国人走上街头,举行“世纪大罢工”,以抗议政府进一步提高养老金保障门槛的计划。(资料片) | | 在北欧,生孩子可以获得高额补贴,个别人钻高福利政策的空子,完全靠孩子生活,根本不用工作。 (资料片) |
|
□本报特约撰稿 丁纯 欧债危机爆发以来,欧洲福利模式因其加重债务负担、推高劳动力价格、颐养懒汉等而备受诟病,但也应看到,在欧债危机中,正是因为社会保障制度作为自动均衡器具有缓和与熨平经济波动、减轻冲击程度的功能,保证了欧洲社会秩序的大体安定。考察欧洲福利制度的利弊表现以及当前的改革举措,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建和改革或具有借鉴意义。 四种福利模式 欧洲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发源地,最早的相关立法可上溯至1601年英国颁布的济贫法,而世界上第一个现代意义的社会保障制度诞生于19世纪80年代的德国。二战之后,欧洲社会依托空前繁荣的经济,着力推进以促进社会福利与公平正义为目标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崇尚自由竞争的美国模式相对应。 欧洲模式的主要特征可归结为国家主导、覆盖面广与保障水平高。按照福利的筹资来源、待遇给付方式以及相关主导理念,欧洲福利模式可以分成四种子模式:以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国家为代表的社会民主主义模式(北欧模式),以德、法等大陆国家为代表的保守合作主义模式(大陆模式,也称莱茵模式),以英国、爱尔兰等为代表的自由主义的盎格鲁—撒克逊模式,以南欧的西班牙、葡萄牙、希腊、意大利等国为主实施的地中海模式。综观这四种模式在欧债危机中的表现,以北欧模式为最优,其次是莱茵模式,再次是盎格鲁—撒克逊模式,最差的是地中海模式。 欧洲的社会保障制度自诞生之日起,作为经济与社会的自动均衡器,在熨平经济波动、平衡社会再分配、减缓社会矛盾和冲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毋庸讳言,欧洲社会保障体制也存在诸多弊端,这些弊端主要包括: 第一、高福利体系不可持续,表现为政府财政状况的恶化。欧洲国家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支出比重长期维持在50%以上,比美国和日本高出10个百分点。这一支出水平加剧了财政赤字,导致政府债务水平上升,其危害性在本次欧债危机期间表现得尤为明显。 第二、无力应对全球化挑战。高福利需要高税负和高社保缴费水平来支撑,因此必然侵蚀企业利润和劳动者收入,过度的劳动者保护进一步增加了企业成本,挤占了研发投资,从而降低了欧洲的长期竞争力。 第三、难以充分化解老龄化危机。欧洲是全球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人口扶养比不断恶化,2010年已低于4:1,2050年将恶化为2:1,即两个就业人员要负担一个退休老人。老龄化对社会保障的压力来自两方面,一方面加大了保障资金的筹资压力,另一方面导致养老和老年医疗卫生支出的显著上升。 各国纷纷改革 面临困境,各子模式国家都进行了许多必要的改革。 在劳动力市场,通过弱化就业保护与推动灵活就业模式来增强活力,如丹麦、德国和荷兰分别实践了“正规就业灵活化”和“灵活就业正规化”;缩减失业救济并将领取救济与接受工作安排相挂钩,如德国的“哈尔茨改革”,地中海国家还额外采取了裁减公务员等措施。 在养老领域,日益从单一公共支柱向国家主导、企业和个人参与三方责任更均衡的三层次体系倾斜,从而减轻作为第一支柱的国家社保的资金压力,比如德国推出的作为国家法定养老金补充的里斯特养老金等;各国还纷纷采取推迟退休年龄的措施,如德国(65-67岁)、希腊(60-65岁)、意大利(66-67岁)等,并积极开展针对老年人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作为推迟退休的配套措施。 在医疗保障方面,欧洲各国也是多管齐下。比如,提高患者自付比例、缩减医保承担的部分治疗与康复待遇;探索提高运行效率的方法,如英国在全民医疗体系框架内引入含市场竞争因素的内部市场机制,荷兰2006年起执行的社会医保有条件交由私人医保机构运营的改革等。 在总体进行改革的背景下,各子模式的表现却呈现较大差异:北欧模式同时实现了高经济效率与高社会公平,大陆模式经济效率虽稍逊但保障程度高,盎格鲁—撒克逊模式覆盖面广然而公平性较差,地中海模式不仅保障程度有限且执行效率较低。 社保不能大跃进 欧洲福利改革过程中,提倡竞争、各社会伙伴更多承担均衡责任、遏制待遇上涨等已经成为趋势,其结局将呈现各子模式一定程度上的相互趋近。 欧洲福利制度在危机中的表现及其改革趋向,给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建和改革提供了很多经验教训。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社保制度的建立一定要符合本国传统和政治经济状况等基本国情,并非最贵的、而是合适的才是最好的。欧洲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经济高速发展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过度宽泛和慷慨的社保待遇,恰恰衍生了后来居高不下的刚性福利负担。 中国在经历了30年的快速增长后,要求扩大社保覆盖范围和待遇水平的民意呼声日高,这无可厚非,但欧洲的教训提醒我们,中国必须在经济条件宽松时期注意建立自我承担责任的正向激励机制,避免作出过度承诺。 目前的中国理应大力加强社保体制的建设,扩大覆盖面和实现全国统筹等,但应注意:不要在目前经济大发展、财富大积累、财政较为宽裕的时期重蹈欧洲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犯下的社保大跃进错误,过于追求建立高起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无视民众的道德风险,轻易作出难以兑现的高级承诺,与经济水平相适应并能产生良性互动、激励机制明确的制度才是好的制度。同时,需要借鉴欧洲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面的创新理念和成功经验,坚持与时俱进,在满足社会大众不断增长的保障需求的同时又能维持体系的可持续性,努力接近全社会和谐发展的高级目标。 (作者系复旦大学欧洲问题研究中心主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