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记者了解到,全市法院将在2014年1月1日至5月31日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根据实施方案,这次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针对的重点是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上级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等十大类。 根据部署安排,本次专项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用10天左右的时间排查摸清专项活动案件底数;第二阶段用五个月的时间完成专项案件的执行工作;第三阶段全面总结经验和不足,探索建立适应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的快速执行机制、优先执行机制、主动执行机制等长效机制。 全市法院对每一件涉民生未结执行案件,都将落实“五定一包”清案责任制,即确定承办人员、确定督办领导、确定执行措施、确定执行期限、确定目标责任以及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制度。 到目前,德州市中级法院已经成立了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和督导组。关于专项活动案件底数的排查工作已基本结束,全市法院排查出需纳入专项执行活动对象的案件共131件,涉案标的金额1040.06万元。 本报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郑春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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