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诊疗后付费”惠及民生 |
全市新农合参合率达99.99% |
本报记者王乐伟 | |
- 2013年12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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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0日,市民在人民医院住院一部新农合核算窗口办理业务。 本报记者 王小会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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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初,禹城市民张桂芝因宫颈癌入住禹城市人民医院。近日,张桂芝康复出院,出院交钱时,只自费支出了不到5000元,报销比例超过了80%。2013年,像张桂芝这样先诊疗后付费和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的受益者不在少数。据了解,目前全市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已为33201人次报销补偿3232.48万元。 张桂芝的家属告诉记者:“入院时办好手续就接受了治疗,幸亏有先看病后付费,要不然还得到处筹医疗费。”待到张桂芝出院结算时,除去新农合报销,她只自费了不到5000元的治疗费。 今年年初,德州市将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血友病、耐多药肺结核、肺癌、食道癌、胃癌、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等20种重大疾病纳入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范围,按照一定金额标准从新农合基金中列支,用于购买商业保险机构大病医疗保险服务。农民每人每年只需缴纳新农合费用,即可享受大病“二次报销”。按照政策,新农合大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出8000元的部分补偿比例为73%,8000元以内的合规医疗费用补偿比例为17%,每人每年最高限额为20万元。同时,参合农民在全市任何一家县级以上新农合定点医院看病,都能即时结报大病保险补偿。 据了解,全市434.16万人参合,参合率99.99%。筹资标准每人每年3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280元。前三季度,报销补偿10.19亿元,受益人口911.72万人次,受益程度进一步提升。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住院实际补偿比例提高到85%左右,已为33201人次报销补偿3232.48万元。“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全面实施,174家医疗机构为19万名患者累计垫付住院费用3.4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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