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2月30日讯(记者 邢孟 通讯员 吕兆如) 为投资公司向他人借取高额贷款,没想到公司破产,定陶一男子欠下了巨额债务,为了偿还高额贷款和利息,他多次伪造汽车转让合同,先后5次将租来的汽车抵押转让给别人,骗取现金20余万元,近日,该男子因涉嫌诈骗罪被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秦某是定陶县张湾镇村民,2010年他在北京投资一科技公司,后由于经营不善,企业破产,秦某欠下数十万元的贷款。为了偿还高额贷款和利息,秦某想到利用伪造的汽车转让合同,将租来的车转让给别人来骗取贷款还债。随后,秦某先后租赁菏泽城区三家租赁公司五辆名牌小型汽车,并将所租汽车转让给他人。 20日,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南城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辖区某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赵某某报案,称租出的车要不回,自己被骗了。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赶到租赁公司询问证人,调查发现秦某伪造汽车转让合同,以4万元的价格将汽车转让给马某,且秦某将抵押骗取的4万元现金,除3万元偿还高额贷款外,剩余1万元存入自己银行账户,以便自己日常挥霍。为了尽快抓获秦某,菏泽牡丹警方将秦某列为上网逃犯。25日,秦某在上海活动期间被上海警方抓获,并于28日被菏泽牡丹警方押解回菏。 目前,秦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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