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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11类年货,保卫春节餐桌 |
使用地沟油、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 | |
- 2013年12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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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人员抽检丹香公司生产的糕点。 | | 执法人员和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抽样的芹菜进行登记。 | | 执法人员在李沧区一家饭店后厨发现一瓶红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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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片 本报记者 吕璐 餐桌安全,春节才能吃上放心年夜饭。2014年1月至2月,岛城将在全市开展为期60天的打击食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肉类、酒类、干果炒货、糕点(元宵)等年货成为整治重点,重点生产企业、食品集散地、年货大集、庙会、自制年货礼盒的餐饮单位是重点整治的场所。 新食药局首次抽检市场和工厂 本月26日起,青岛市食药局在全市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抽检行动和执法检查,这也是新组建的食药局开展的首次执法行动。 30日上午,在华中农贸市场,执法人员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工作人员分别在几个摊点抽检了韭菜、香菜、芹菜、西红柿、黄瓜五种蔬菜,将样品分别包装后贴上封条。这些蔬菜将检测50项农药残留。被抽检的摊贩隋先生介绍,他销售的韭菜主要来自于城阳批发市场,进货前也会向供货商索取检验报告,他对销售的韭菜很有信心。 而在丹香食品有限公司的工厂,执法人员还抽取了绿豆饼、杏仁酥、黄金酥三种糕点。工作人员将对它们的添加剂、微生物、毒素等进行定性定量检测。 在李沧区振华路的一家大型餐馆内,执法人员在后厨看到了一瓶使用过的红色粉末,瓶身写着“复合食品添加剂”等字样。餐馆厨师长解释,这是准备婚宴时用来给龙凤雕刻进行装饰的。据介绍,目前市面上许多食品添加剂有一定的毒性,若滥用会给食用者造成伤害。执法人员介绍,他们将下达监督意见书,责成区食药分局处理调查。 青岛市食药局餐饮监管处副处长毕洪铃介绍,以前食品的生产环节归质监局管,流通环节归工商局管,消费环节归食药局管,现在所有的环节监管权力都集中在食药局,食品从生产到上餐桌都在他们的监管之下,从源头加强执法,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据了解,本次抽检结果一周后就会出炉。 春节餐桌重点整治元宵、干果等 日前,岛城印发了《打击食品违法犯罪保卫春节餐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30日下午,岛城还召开专项整治行动会议。据了解,打击食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为其60天。肉类、酒类、食用油、面食、糕点(元宵)、蔬菜、水产品、乳制品、调味品、干果炒货、自制火锅底料共11类春节期间热销食品都将是治理的重点品种。 行动期间,岛城还将整治一批重点场所,包括食品安全风险多发的重点生产企业、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的出租屋、商场超市、食品集散地、集贸市场、年货大集、庙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自制年货礼盒的餐饮单位、经营火锅的餐饮单位、含烧烤项目的餐饮单位、经营年夜饭的餐饮单位等。还将着力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四类非法场所。 十类违法行为一律按上限处罚 专项整治活动中,将围绕10种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整治。包括无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私屠滥宰、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采购、使用、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采购、使用、销售地沟油、劣质食用油或散装食用油的;非法添加瘦肉精、甲醛、三聚氰胺、亚硝酸盐等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在食用农产品运输、储存、销售过程中违法使用禁用保鲜药物的;经营掺假掺杂、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经营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无质量合格证明的“三无”食品的;食品标签非法标注,以及伪造更改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 专项整治行动将抽检食品2000批次,其中食品生产环节400批次、食品流通环节800批次、餐饮环节280批次、种植养殖环节400批次、屠宰入市环节120批次。对违法违规行为,将从严从快处理。若发现违法行为的,将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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