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013年12月31日讯(记者 喻雯) 2014年1月1日起,济南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开始实施,消防避难层(室)、物业用房等不计入公摊面积。 2013年12月31日上午,济南市房产测绘研究院院长李少先介绍,为了给新形势下房产测绘作业中出现的新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自2012年3月启动细则修编工作,经过反复修改完善,至2013年12月形成了新版《济南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 与旧版相比,新版《细则》有哪些变化?济南市房产测绘研究院副院长王琪介绍,新版《细则》主要增补了一些新的建筑形式的面积计算方法,如立体车库、空调机位等。 与此同时,增加了某些建筑部位的定性认定与定量计算标准,如凸窗、落地窗、室外楼梯、室外台阶等。此外,细化某些建筑部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如各类阳台、走廊(挑廊、檐廊)等。 “《细则》修编过程中,专门增设章节对共有面积分摊等百姓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王琪说,明确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又不计入共有分摊的面积范围,包括消防避难层(室)、物业用房等,让公摊更合理、更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