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王永军) “从银行取了3万,其中一沓一万的却少了1000元。”2013年12月31日,市民孙先生说,他当时没让柜员清点,离开银行后才发现。其取款银行副行长说,查看监控和核对账面,没有任何问题。 “没想到遇上这样的窝囊事。”市民孙先生说,他最近要买房,需要把钱归拢到一个邮政银行账户内。12月26日上午,他来到迎春大街的另外一家银行网点,准备取出3万元。 孙先生说,银行工作人员从款箱内取出3沓捆扎好的百元大钞。当时工作人员提醒是否需要过验钞机,由于他赶时间,就直接签字确认,拿着3沓钱离开了。“在转存时发生了问题。”孙先生说,随后他开车来到附近一家邮政银行进行转存,却发现一沓中少了1000元。 这家银行副行长曲先生说,接到孙先生的反映后,对情况进行了核实。曲先生介绍说,孙先生是12月26日上午8点48分办理的取款业务,同日上午9点28分来银行反映了情况。 曲先生说,当时银行工作人员询问当事人是否需要过验钞机进行清点,当事人说不用,签字确认取款。“通过查看监控和核对账面,都没有任何问题。”曲先生说,他们对现金业务账面进行了逐笔核对,不存在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的情况。 曲先生说,银行在柜面上已经提示票款请当面点清,而且在大厅内还设有验钞机方便市民。如果市民孙先生持有异议,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针对此事,山东舜翔(烟台)律师事务所律师畅国梁认为,市民孙先生在银行柜台没有清点,签字认可了自己取出3万元,是否存在其所说的少1000元的情况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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