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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可跨区(市)缴纳交通罚款 |
农业银行纳入代收银行,全市各网点“互通” | |
- 2014年01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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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013年12月31日讯(记者 曹思扬 通讯员 周江波 吴宁) 2014年1月1日起,可以跨区(市)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了。在青岛任意一区市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均可在全市范围内任意一处农业银行网点缴纳。 据介绍,之前市内三区交通违法处罚款由工商银行予以代收,其他各区(市)交通违法处罚款代收银行各不相同,如城阳区在青岛农商银行,其他各区(市)在农业银行。因代收银行和罚没款进国库渠道不同,导致只有市内三区内可以异地缴款,市内三区与各区(市)之间、各区(市)相互之间交通违法处罚均无法做到异地缴款。 为方便广大市民,市交警部门确定于2014年1月1日起将农业银行纳入青岛交通安全违法罚款代收银行,农业银行开放全市包括各区(市)业务网点代收交通安全违法罚款。市交警部门在违法处理窗口设置明确告知提示书,告知市民缴纳罚款可以到青岛市辖区内(跨区市)农业银行各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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