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013年12月31日讯(记者 王帅) 2013年12月31日,威海市公安局联合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多发的重点生产企业,商场、购物中心,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等进行检查,打击生产“地沟油”、“假劣乳制品”、“假药”三类违法犯罪行为。 在华联商厦,威海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和威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酒类等保健食品进行了检查。威海市食品药品质量监督所工作人员介绍,保健食品不是药品,只能针对特定适宜人群有一定的辅助保健作用。市民在选购保健食品时,一定要看产品是否“戴”有“蓝帽子”。“蓝帽子”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保健食品标志,市民也可去国家食药监局网站上查询产品批准文号,辨识真伪。 当日,两部门执法人员还对药店、诊所、批发市场、饭店进行了检查。在市区纪念路附近饭店,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肉类和调料。威海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工作人员建议市民,购买肉品时一定要购买标有生产日期、营养成分表等的商品。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多发的重点生产企业,商场、购物中心,商品集散地和集贸市场,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药品使用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重点打击生产“地沟油”、“假劣乳制品”、“假药”三类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至2014年1月24日结束。发现问题食品、药品的市民可拨打市食药监局电话12331或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5218110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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