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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挂牌成立 |
新增监管职能,争取在设立民营银行等方面取得突破 | |
- 2014年01月0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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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013年12月31日讯(记者 王亚男) 2013年12月31日上午,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市金融办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晓介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成立,金融办在工作职能上由目前以服务协调为主,开始向服务和监管并重转变。按照“属地管理、权责统一”的原则,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承担起省驻淄金融监管部门监管范围之外的新型金融组织和金融活动的监管职责,不但要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机构等地方金融机构及其他新型金融组织、金融业态的监管工作,以及权益类、大宗商品类等具有金融属性的地方金融交易场所的监管工作,同时还要指导和监督区县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开展工作。 市金融办主任胡希德表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成立后,将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机构等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针对金融风险易发多发领域和重点关注机构,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检查,并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在设立民营银行、农信社银行化改革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通过直接融资、间接融资等多种渠道为我市重大项目、民生工程、中小企业、“三农”等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撑和保障。 相关链接 齐鲁股权交易中心 28只股票上市交易 目前设立在淄博的齐鲁股权交易中心为全省唯一股权交易类市场,目前有26家上市公司28只股票实现上市交易,已开业小额贷款公司18家,融资性担保公司44家。 为更好的优化金融服务,淄博还建立了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审批成立了6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已发展到包括齐商银行、4家农村商业银行、4家农村信用联社和1家村镇银行在内的10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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