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月1日讯(记者 尹明亮) 近日,山东省政府印发通知,确定再取消下放93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这也是今年以来山东省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取消下放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已达230项。 此次决定取消和下放的93项省级行政审批项目中,取消的项目有22项、下放的项目有71项。有7项由于涉及地方性法规,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后再予以公布。 除此之外,与取消下放的93项审批项目同时公布的,还有承接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20项行政审批项目,均由中央各部下放至相关厅局,其中包括“采集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重大动物疫病病料采集审批”、“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审批”等项目。 据山东省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取消下放审批项目,是2013年以来我省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至此,我省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取消下放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已达230项。 在此之前,省政府于2013年7月30日印发《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减少行政许可的意见》(鲁政发〔2013〕15号),明确了本届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任务和30条具体措施办法。2013年7月31日,省政府发布第264号令,确定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3项,下放56项。2013年12月21日,为做好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省政府下发通知,取消了对应项目18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