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日讯(记者 任磊磊) 近日,市民赵女士在某商场买了一件名牌服饰,服务员明确承诺衣服短期内不降价,但不到10天衣服就降价了。赵女士要求门店补偿差价遭刁难,经过工商部门调解,最终赵女士拿到了补偿。临近春节,各种打折信息层出不穷,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警惕被商场打折信息忽悠。 买了10天就降价 商场拒绝退现金 2013年12月18日,赵女士在槐荫区某购物广场一楼一名牌服饰店面购买了一件羽绒服,并且开具了商场正规的发票。因临近年底,商场打折促销活动比较多,赵女士购买时多了个心眼,询问工作人员该衣服近期是否会降价、打折。当时工作人员向她承诺,这款衣服已经是七折销售了,2013年不会再减价。 12月28日,赵女士去该商场购物,发现此货品又降价了。她当即提出要求,店面退还现金差价,但是遭到工作人员拒绝。店面工作人员称不能退现金但可以折换成相应金额的衣服。赵女士认为工作人员的条件不合理,拒绝了工作人员提出的要求。 工商部门在接到赵女士的案件后,对双方进行了协调,最终店面同意给予赵女士现金补偿。不过,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目前法律条文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商场不退差价是错的。“我们经常接到类似的投诉,但已经算是行业潜规则了。”济南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在购买衣服前,最好能让服务员把承诺落实到字面上,这样在协调时就多了法律依据。据悉,处理这种情况,主要依赖双方协调解决,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明商家不退差价是错的。 无购物却要补差价 工商称双方协调解决 无独有偶,近日,金先生向本报反映,自己想购买一台抽油烟机,在泉城路发现某商场的价格为1780元,比另一家商场的高100元。卖场工作人员称如果买贵可以补差价。金先生自己没有购买,却要求该商场给其补差价,遭到拒绝。 对于市民金先生遇到的问题,记者也采访了该商场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商场有规定,如果在同商圈里发现正常在售的产品,短期内该商品价格比其他商场价格高,消费者可以在取证后,到商场换取补偿差价。但是像金先生这种情况,商场难以满足。取证时,消费者可以持对方商场的购物小票,也可以拿相关的录音或者照片等证据即可。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以前有商场推出比价措施,承诺只要自己商场的产品比同商圈商场产品价格高,就给投诉者补偿差价。但是目前商场没有承诺这项活动,金先生在没有购买的情况下,要求商场补偿差价,商场可以拒绝。金先生只能与商场进行协商解决。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节日期间,针对打折促销宣传的投诉会日渐增多,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尽量不要被商家忽悠。付款时,可以把双方约定写到发票等有效凭据上,越详细对今后维权越有力。一旦发现商家虚假宣传,可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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