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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新增88户 |
济宁交通运输和邮政业全部纳入范围,兖州车务段开出首张新发票 | |
- 2014年01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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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纳税人拿到首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马辉 摄 本报济宁1月1日讯(记者 马辉 李倩 通讯员 王继青 胡庸民) 1月1日,兖州车务段顺利开出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标志着济宁铁路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营改增”工作顺利启动。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纳入营改增试点,经济宁市国税局统计,本次全市纳入本次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共88户。 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纳入营改增试点。经济宁市国税局统计,纳入本次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共88户。按纳税人类型划分,一般纳税人27户、小规模纳税人51户;按行业划分,铁路运输4户、邮政业11户、快递服务业73户。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一般纳税人,从事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税率为11%,铁路货运客运场站服务和快递业收派服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税率为6%。”济宁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科长亓强告诉记者,目前济宁国税机关已对新增的88户纳税人办理了税务登记确认、税种票种核定,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定期定额核定,完成一般纳税人认定27户,对符合条件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邮政普遍服务和邮政特殊服务和规定范围内的代理收入办理了免税备案,发行防伪税控设备19套,实现了对纳税人税控开票系统的上门服务,办理完货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放工作,确保1月1日纳税人正常开具专用发票,办理完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实现自动电子申报和缴税。 交通运输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进一步拓宽了营改增范围。“这不仅会减轻交通运输业总体税负,促进流通行业发展,还将推动所涉及行业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进一步降低,发挥增值税抵扣传导的链条机制,使这一重大改革的红利持续显现。”济宁市国税局纪检组长申瑞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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