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月1日讯(记者 凌文秀) 为加强示范、树立典型,培育和打造聊城市文化产业品牌,增强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聊城开始组织评选认定聊城市第二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将严格按照《聊城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组织有关单位、企业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申报类别为聊城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指在聊城市内从事文化产业经营并居同行业领先地位,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文化产业法人实体。凡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种所有制的文化企业,都可以依据本办法申报聊城市文化产业示范基地。 申报名额每县(市、区)原则上不超过2家,无符合条件的可不申报。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和市直有关单位统一汇总后于1月7日前以文字材料(一式6份)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市文广新局文化产业科(以邮戳为准)。市文广新局对评选出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进行命名。各县(市、区)、各申报单位要如实申报,不得弄虚作假;严禁借机向申报单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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