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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提前淘汰第二时段开始 |
延后到第三、第四时段淘汰,补贴金额将打折 | |
- 2014年01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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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2日讯(记者 李娜) 去年11月26日起,烟台开始办理黄标车提前淘汰相关业务,截至去年12月31日第一时段结束,烟台共有391辆黄标车成功办理相关手续并获得财政补贴。同时,自今年1月1日起,黄标车提前淘汰的第二时段开启,结束日期为今年的6月30日。 按照《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管理办法》,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实行时间为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根据淘汰黄标车的车型和使用年限,区分4个时段给予差别化补贴。第一时段为2013年10月1日—12月31日,已经结束;第二时段为2014年1月1日—6月30日;第三时段为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第四时段为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 为鼓励提前淘汰黄标车,在淘汰补贴上可以说是,越早淘汰补贴越高。在第一时段也就是2013年年内,完成黄标车申请淘汰的车主,可获得补贴额度为基准额度110%的补贴。第二时段为基准补贴额度,第三时段和第四时段补贴金额是在基准额度上分别打九折和八折。以2006年及以后的大型载客车为例,车主如果在今年1月到6月进行申报淘汰,将获得基准额度1.8万元补贴。若延后至第三、第四时段申报,则相应只能获得1.62万、1.44万元补贴。 车主申请黄标车淘汰,首先是要取得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然后登录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信息管理系统填写申请表。环保部门审核通过后,车主对车辆进行拆解报废。之后,车主到车管所注销车辆,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后即可在《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审批表》中录入相关信息并审核确认。最后,车主携带《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证件到联合办理窗口办理补贴资金申领手续。 记者从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获悉,第一时段共有700多辆机动车进行了提前淘汰申请,通过审核并最终取得财政补贴的有391辆。这其中有161辆是大型载客车,小型、微型机动车110辆,剩余的为其他车辆。这391辆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可以享受1.1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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