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吴君晓 杜健) 戴口罩的男子以租房为由敲开房门,持刀抢劫,抢劫完后还猥亵妇女,共作案十起。近日,记者从龙口市人民检察院获悉,郭某因涉嫌抢劫、强奸、强制猥亵妇女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2013年6月6日下午,在龙口市东莱街道柳行村租房居住的王某,独自在房里看电视,一名带着口罩的男子推门而入,拿着一把刀子说:“不许喊,把钱拿出来。”王某从包里拿出200元。男子又要金银首饰,见没有后,将王某的上衣脱掉,对王某进行了猥亵。 龙口警方称,连日来,接到多起戴口罩男子持刀抢劫的报案。经调查走访,一名年轻男子进入警方视线。2013年7月11日,龙口警方将嫌疑人郭某抓获。经查,郭某2013年2月至6月间,在龙口市东莱街道柳行村、豆市村、博渠村,以租房为由进门,见女性单独在家,抢劫作案十起,抢劫现金和黄金首饰总价值131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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