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日讯(记者 王晏坤 通讯员 旷翔宇) 2日上午,记者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13年烟台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0371件,审执结73199件,标的额136.9亿元。市中院收案7811件,同比下降4.5%,审执结8158件,同比上升1%。 据了解,2013年在打击刑事犯罪方面,全市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4211件,判处罪犯4768人。依法审理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174件,判处罪犯2673人,增强了市民的安全感。 2013年,全国多地曝出未成年人伤害案件,为更好地保护未成人不受侵害,烟台市法院系统强化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依法审理了莱阳市某小学老师李某某涉嫌猥亵多名儿童案件,维护了校园安全秩序。 除了对未成年人伤害案件的严格审理,在维护“失足少年”权益方面,去年全市法院对58名未成年人判处缓刑,4人免予刑事处罚;为了不影响“失足少年”在社会中的生活成长,为114人封存了犯罪记录,帮助未成年人改过自新。 去年,随着全国上下反贪腐工作的逐步开展,在打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方面,全市法院共审结案件208件,判处罪犯229人。 据烟台市中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除了对刑事案件的审判外,2013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7604件,结案标的额达19.2亿元。其中依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审理农村承包、土地补偿等案件254件;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审理婚姻、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10182件,促进家庭关系和睦。 另外,今年法院系统开始逐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新增芝罘区法院为基层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法院,全市法院依法审结“张裕卡斯特”“烟台古酿”等知识产权案件278件,培育品牌竞争新优势。 除了做好案件的审理外,对冤假错案的防范和纠错也不应忽视。去年,全市法院系统对117名被告人依法定罪免刑,确保裁判经得起检验。另外,还对确有错误的37件案件依法进行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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