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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困难家庭每户补助1千元 |
民政部门将逐村(居)排查,确保春节前发放到位 | |
- 2014年01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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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2日讯(记者 樊伟宏) 为切实保障全市特困家庭春节期间基本生活,近日,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市财政年度结余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对城乡特困家庭给予生活救助。 据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生活救助是在城乡低保救助兜底基础上,重点突出“救急”目的,具体救助对象为两类:一是在2013年因遭遇灾害、车祸、意外伤害等原因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无法获得有效赔偿、补偿的情况下,造成刚性支出过大,家庭经济情况入不敷出,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困难家庭;二是在2013年因患重大疾病,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和其他社会救助后,实际自负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家庭经济情况入不敷出,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困难家庭。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特别困难家庭,每户给予1000元临时生活救助。 工作人员表示,按照“逐村(居)排查、不留空白”原则,首先认真对照救助范围,准确真实地摸清特困家庭的数量、致贫原因、困难程度等基本情况,各区县、镇(街道)、村(居)要严格落实救助对象公示制度和资格审查责任制,对列入救助范围的特困家庭,由各区县民政部门汇总审查,报市民政部门审核后,在户籍所在地村(居)政务公开栏或显要位置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天;对上报的救助对象明细表要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区县要于1月10日前将救助家庭统计表汇总报市民政局,确保春节前尽快将救助资金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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