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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第一天买到长毛的煎饼 |
虽获双倍赔偿,但这位市民依然感觉很郁闷 | |
- 2014年01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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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女士在东方购物中心购买的煎饼。 本报记者 张冬梅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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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张冬梅) 元旦这天,市民刘女士到滕州东方购物中心买东西时遇到了一件很闹心的事:刚买的袋装煎饼拆开后就发现长毛了。虽然购物中心在刘女士的要求下进行了两倍的赔偿,但刘女士仍然觉得很郁闷。 “新年第一天就买到长毛的东西,太烦人了,虽然煎饼是包装好的,超市也不易发现,但是我认为超市还是应该加大对商品的检查。”刘女士说,1月1日下午,她和家人到滕州东方购物中心买东西,买了一袋密封好的山东特产核桃煎饼,没想到拆开吃时发现煎饼竟长毛了。“我们看着包装挺好的煎饼,4.9元一袋也不贵,就想买来尝尝,没想到拆开就看看绿色的毛,真恶心。” 刘女士说:“我立即拿着小票去服务台找了超市工作人员,超市工作人员说煎饼潮也保不准会出这种情况,然后说要退我钱。因为我比较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按照规定是两倍的赔偿,所以我就要求超市进行了两倍的赔偿。”刘女士告诉记者,“虽然超市直接退了我9.8元,但是我就是感觉很郁闷,没想到新年第一天就遇到这样的事情。另外,虽然煎饼是用包装袋密封的,不易察觉,而且也还没有过保质期,但是因为煎饼是易变质品,而且已经生产了快两个月了,工作人员就应该加大对商品的检查,而且出现这种情况后,超市工作人员没有按照标准直接说赔偿我,而要我自己提出来,我认为非常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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