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刚
在2014年1月8日,参加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的委员报到首日,至少8名委员在提案中提议节假日禁放鞭炮。在已经提交的369件提案中,有18件提案涉及灰霾天气。而据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数据,2013年济南城区有259天为灰霾天,占全年天数的71%。平均每10天中,有七天是灰霾天。 赶不走的雾霾,成为泉城人心中之痛。就在大家一致与雾霾天气作斗争的同时,又一条新闻,刺痛了人的眼睛:8日,文教大院宿舍区好几棵大树被砍掉了树冠。济南市历下区园林局经调查得知,砍伐大树的是文教大院生活服务处,并没有经过审批,他们接到举报后已要求有关单位停工。但由于该单位屡劝不改,将与执法部门再次查看叫停。 燃煤烟尘、扬尘、尾气,对于这些破坏城市空气的物质,植物尤其是大树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而随着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不少地方的树木被高楼大厦、拓宽的道路取代,城市植被的减少、高大树木的日益珍贵,这样的现状已让人倍感无奈,令人痛心。 园林部门接群众举报后,立即叫停相关单位的乱砍,处理可谓及时。但这个文教大院的生活服务处,何以如此牛?还屡劝不改?应该是有人还不知道毁坏城市树木的严重后果,即其应当承受何等处罚。 所以,对于此类大树被剃头的现象,园林部门除及时叫停外,更应依法惩处。根据《济南市绿化条例》规定,凡擅自移植、砍伐树木或者伐除垂直绿化植物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树木补偿费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处以罚款。 同时,条例还规定,造成树木、花草或者绿化设施损害、灭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违反本条例规定,故意损害城市绿地或者拒绝、阻碍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文教大院的大树被剃头,是否已违反《济南市绿化条例》规定?期待着相关部门的说法。如果是,那就应当对毁树者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处罚结果公布于众,给市民一个交待,也警醒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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