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收拾梳妆台,从抽屉底层翻出一副闲置多年的耳环,银色金属质地,夸张的朋克范儿,形状看上去像一对吉他拨片——天知道我是如何有勇气把它们挂在耳朵上招摇过市的!可明明记得当年反响还不错,甚至一度成为出镜率最高的首饰。透过梳妆镜,看着如今自己耳畔微光隐现、若有似无的水晶耳钉,心里感叹这时尚的步调还真是大起大落、变幻莫测。 在人类时尚发展史上,大概没有哪一个时代的潮流传播速度能够跟现代相媲美——拜城市里云集的大型购物中心和万能的购物网站所赐,前一天刚刚在时装剧里看中的明星款,不管是外套还是睡衣,围巾还是手机壳,也不管是国产剧还是韩剧日剧美剧,只要你愿意,一周内就能统统披挂上身;室内暖气如春,出门以车当步,电梯四通八达,你可以在深冬季节仍然穿着轻薄的裤袜衬衣超短裙,也可以一整天踩着10公分高跟鞋而丝毫不觉得累;一年到头各种T台秀、数码展、车展都在发布着最新流行趋势,每一季的潮流风尚借助媒体传播、潮人示范和快时尚品牌的大批量复制飞快地风靡全球、占领街头…… 而且,不知你有没有发现,时尚更新换代的脚步似乎越来越快了,这一季和上一季的区隔是如此明显。明明去年冬天还是利落铅笔裤的天下,今年一晃就进入了复古蓬蓬裙的世界,整栋办公楼上上下下都是“蓬蓬裙美女”,伞状的裙摆随步履而摇曳生姿,让女人们看上去如绽开的花朵般优雅鲜活,充满勃勃生机。办公室的女同事们一边不甘人后地将黑色酒红墨绿千鸟格各款花色统统入手,一边咬牙碎碎念着:万一明年不流行了可就砸手里了…… 事实上,完全有这种可能!可可香奈儿说,人们创造时尚就是为了使之过时。潮流时尚永远都是这样喜新厌旧,令人又爱又恨,而你却不得不承认,时尚就是有这样一种魔力,让所有人心甘情愿跟着它一起“折腾”。因此,每每换季之时,解读和预览下一季的流行趋势,就成为时尚刊物和都市潮人们乐此不疲的事情。 也许有人对此不屑:我看不出解读流行趋势有何意义,因为我不关注时尚,也从不随波逐流。那请你掉头回去看看十年二十年前的自己,是不是跟现在的审美眼光有了天翻地覆的差别?你有没有迷恋甚至尝试过郭富城式的“锅盖头”,费翔式的“侍者服”以及小虎队式的的“霹雳手套”?谁又能想到这些当年被竞相追捧的时髦装扮,如今看着却是土气可笑呢? 一定程度上,时尚代表了一个时代的群体审美标准。我至今仍然清楚地记得,十几年前每次上学路过汽车城的时候,都会眼睛放光地盯着一墙之隔的一排“都市贝贝”,梦想这辈子能够拥有一辆“如此时髦漂亮的小车”。现在想来,对自己当年的眼光感到好笑,有时会天马行空地设想,假如开着MINI COOPER或者奔驰SMART穿越回去,会引发怎样的轰动?但随即哑然失笑:现在的时髦未必是过去的时髦,今天的时尚小车在过去的人们眼里是其丑无比的怪咖也说不定,哈哈。 有点扯远了……其实我想表达的是,不管你愿意不愿意,也不管你有没有意识到,人人都会或多或少与时尚发生关系,或主动或被动地追随时尚,也参与制造了一轮轮新的时尚。所有人都被挟裹在时尚的洪流中,在服从它和驾驭它的过程中不断前进。而我们关注时尚、追逐潮流的意义也正在于此:永远保持一种未知的期待和尝鲜的渴望,以及感受那种“与未来捉迷藏”的乐趣。 有时候想想觉得真是幸运,可以在最好的年纪,置身于这个前所未有的摩登时代,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既不会像父辈们那代人,将自己的美丽和个性湮没于灰黑蓝的千人一面里,也不会像刚出校门的年轻女孩子,对着橱窗里的美衣华服望洋兴叹。我们年华未老,丰俭由己,有着热衷时尚的心态和稳定的消费能力,有什么理由不亮丽起来、鲜活起来、招摇起来呢?如此,才能不负这般大好光景和自己的花样年华——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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